回族民族风俗
发表时间:2015/11/5 8: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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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都信仰伊斯兰教,人人信奉“真主”,希望得到“真主”的保佑。 在城市中,回族往往集中居住在一个小区内,人口多的地方一般都建有清真寺,它是回族人民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举行聚礼、调解纠纷和兴办教育的场所。 明朝时桂林已有清真寺,清朝至民国期间,又在柳州、南宁、临桂、灵川、永福、鹿寨、宜州、百色等回族人口较多的地方设立清真寺共30余所。 回族伊斯兰教有相当严密、完整的组织,主持清真等及其宗教活动的人称为“阿訇”,“阿訇”的波期语译音是教师之意,是回族对伊斯兰教学者的尊称,是宗教职业者,具有很高的威望。 为开展宗教活动,回族还组织有董事会(或称乡老会),职责是管理好清真寺的田地、房产和财产,聘请“阿訇”监督群众参加宗教活动等。 清真寺的田地由回族群众租种,所收的租谷和出租房屋的收入都归寺庙所有,是举行宗教活动的经费来源。 清真寺也经商,以增加收入来补充宗教活动经费。回族的宗教活动及宗教意识也都渗透到经济活动之中,构成了回族的经济特点。 由于宗教的原因,回族少与其他民族通婚。按照伊斯兰教的规矩,回族的小孩出生后要请“阿訇”帮起名字,长大至几岁后要学念经,与大人一起到清真寺去做“礼拜”活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人人信教和从小念经的情况已有所改变。 建筑 凡是回族居住地,在乡村,总是一片片一块块地集中在一定堡子、寨子或山村;在城镇,又总是集中在一定的地段和街道。在宁夏、回族大都住平房、窑洞、砖瓦房等等。房屋一般向南。回族住房建在靠近水源的地方,便于清扫。回族不崇拜偶像,穆斯林家屋内墙上特别是礼拜堂内不贴人像。 饮食习惯 主食以米、面为主,肉食方面禁忌颇多。禁食猪肉、狗、狼、虎、驴、猫、鹰、鹞等;禁食自死之动物血;禁饮酒。 服饰 在回族聚居地,回族老年男子喜欢穿黑色或者灰色的长衫,中年男子爱穿白衬衫,外套黑坎。男子多戴号帽,上寺礼拜时,则头缠白包头。号帽大致有两种,一种白色、黑色或红色的平顶圆帽;一种下圆上尖带梭的“弁冠”。盖头,亦称“面纱”。穆斯林妇女的遮面护发头巾,从头顶直垂肩部。盖头既是装饰品,也起防沙保洁作用,已成为民族习惯。回族男子对胡子很讲究,因年龄和教派的影响胡子的形状也各异。 “忌剃胡须”。西北地区回族、东乡族伊斯兰教“新教”流行地区禁忌剃胡须。 “忌留胡子”。西北地区回族、东乡族伊斯兰教“老教”流行地区之禁忌。 宗教信仰: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 婚俗 回族历史上便通过与汉族以及蒙古族、维吾尔族通婚繁衍后代。回汉通婚的现象可以追溯到唐代,至元代以后,这种通婚情况更为广泛,主要特点:第一、以回男娶汉女情况居多。第二、通婚后汉男或汉女都要改变自己的信仰,信奉伊斯兰教。第三、通婚后,汉男或汉女自然一切要随回族的风俗习惯。 现在,一般说来以双方都是穆斯林为首要条件。回族比较集中的地方,回族婚姻大致有以下几个程序: 1.选择对象 2.使媒妁提亲 3.双方均有联姻之意,则由男方请来族中或亲友中德高望重的长辈与女方相识的人为主亲。 4.定亲与纳聘。 5.请定成亲日期 6.掌教主持出婚 7.女方铺陈婿定。 8.迎亲与成婚 9.入夜玉成婚礼 10.新娘拜见舅姑 11.新婿往视岳父母。 葬礼 在回族的风俗习惯中,最有民族特点的当属具有浓厚伊斯兰风情的丧葬仪式。回族实行土葬,反对火葬。实行速葬,一般埋葬不隔夜,早亡晚葬。夜亡早送,若子女亲人在外,临终前有遗嘱时,可以等一二天,但不得超过三天以上,以免尸体腐烂、发臭。回族人不用棺本。 回族有自己坟场,不去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场里埋葬。殇葬仪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穆斯林病势垂危或昏厥之际,由守卫身旁之亲属或阿訇提示,教病人念“凯里麦”(清真语),即提醒用阿语朗诵。 2.病人既终,使其安位,整好尸体,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西(为使病人不忘穆斯林之天命枣永远朝向圣殿克尔白),用洁净的白布单子覆盖在亡人身上。 3.备殓。丧主购来白细布3.6丈,作为亡人之殓服,又称:“开凡”。男亡人“开凡”有三件:大殓、小殓、“布拉罕”。女亡人“开凡有四件:大殓、小殓、“亵衣”和裹胸。 4.净身。 5.命穿圹,即打墓。 6.殡礼。族众代亡人拜主,仪式庄严隆重。一般在清真寺内礼拜殿前举行。 7.送葬及入窆。回族送葬、禁止鼓乐、纸人、纸马等,妇女不得前往墓地。 8.既葬。表家要在亲人亡故之所礼拜诵经,此为初葬亡祀。在亲人亡故之7日、40日、百日、周年、3年、3年之日,丧家要请来阿訇诵经,走坟,以寄哀思和慰祝亲灵。 礼仪习俗 1.见面礼:回族见面礼主要是道“色俩目”,回族人之间以相互祝贺和问候。回族凡是晚辈对长辈、幼者对长者、男女互相间、夫妻间、步行者对骑马者、少数人对多数人的问好皆可用,即或出门在外的人给长辈写信时,称呼上也加上:“代色俩目问候”这一祝安词。若有人给你说“色俩目”时你听而不答、视而不接就会惹人轻视,还可能引起误会。登门拜访,应首先在门口征得主人许可后,方可进入,万不可冒味闯入,惹人讨厌。 2.“洗三”。小孩诞生以后要“洗三”,即请亲邻来吃羊肉臊子长面,表示祝贺小孩平安无事长命百岁。 回族人民热情好客,礼貌待人。回族相见,先互致“色俩目”(阿拉伯语,问好),接着问候对方个人、家庭老小的生活、身体、饮食起居等,以示关切。宾客来访,男主人要出门迎接,请进客房,按辈分就坐,陪客人拉家常;女主人则沏茶倒水后,下厨房将家中最好的食物做好给客人吃。邻里之间,一家有事,大家帮助;谁家做了好食物或来客带来的礼物,也要给邻居家的老人奉送一些。 回族有洁净的起居卫生习惯。回族成员大都十分熟悉“清真”一词。清真在宗教意义上是指回族成员虔诚的伊斯兰教信仰及其相关的宗教行为;在个人生活行为意义上是指讲求心净、身净、居处净和饮食净。“心净”强调回族成员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重视伦理道德素质的修养,寻求心理上的健康与平衡,区分真伪善恶,“命人行善,止人干歹”。“身净”是回族穆斯林长期按照伊斯兰教规范沐浴净身而养成的清洁卫生习惯,主要表现为日常活动中坚持大净和小净,程序包括洗手及肘、净下、漱口、呛鼻、灌耳、洗头、洗全身或其局部。即使在干旱缺水的山区,回族成员也一年四季身体力行。回族男子在9岁还行割礼;成年后,特别是老年人,常修剪胡须。已婚妇女定期用线绞去面部汗毛(俗称“扯脸”)。回族男女都随时清理身体有关部位的毛发。“身净”还包括衣着整洁得体。 回族男子喜戴无檐小帽,俗称“礼拜帽”、“白帽”、“号帽”,颜色以白色、圆顶居多,也有深绿、灰、黑色及六角尖顶、四角平顶的,精致的帽子上绣有美丽的花纹或经文。男子还喜欢穿白色衬衫,外罩黑色马甲(俗称“坎肩”);冬天在北方,还喜欢戴狐皮、猫皮或黑棉布绣花耳套。过去回族未婚少女喜扎辫子,戴绿色或粉色盖头,已婚妇女多盘头,戴黑色盖头,老年妇女则戴白色盖头。20世纪50年代始,妇女兴起戴白色仿护士帽,老年妇女仍外罩盖头。历史上回回先民戴耳环、头花、首饰、项链、手镯、戒指,有用凤仙花染指甲的习俗,在中国社会产生过广泛影响。服饰无论新旧,都以整洁、得体为上。“居处净”是指生活环境的清洁与美化。回族民居讲求整齐、美观、大方;室内外多饰以山水风景、几何图形、植物花卉、砖雕等,室内喜挂阿文中堂字画;院内喜种葡萄、果木、花草,院内鸡棚、鸽舍、畜圈各有所处,里外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 回族有严格的饮食习惯和禁忌。一般选择“禽食谷、兽食草”,且貌不丑陋、性不贪婪懒惰、蹄分两瓣能反刍的牛、羊、驼、兔、鹿、獐、鸡、鸭、鹅、雁、雀、鱼、虾等为食,并且除水产物外须念“台思米”,断喉宰杀方可食用。狼虫虎豹熊、驴马骡猪狗、狐猫鼠蟒蛇、鹰鹞鸷鲨鲸等与酒、动物之血属禁食之物。早期回回穆斯林喜吃甜食,在中国茶文化影响下,形成了以甜味为特色的饮茶习惯。 回族群众喜欢唱“花儿”。民间有不少花儿歌手。在西北,回族青年男女在劳动中、路途上、集会时都喜欢唱“花儿”(又名“少年”)。这种民间歌曲有《尕娃儿令》、《河州令》等百余种曲调,歌词取材于生活、情景、山川、草木、民俗、人物、历史事件等,信手拈来用比、兴、赋的艺术手法即兴唱出,形成生活、爱情、时政、劳动等内容的花儿,优秀者被广为传诵,传承下来,成为具有浓郁特色的回族艺术形式。回族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庄唱歌跳舞,但在青年人结婚期间例外。 回族姑娘喜欢一种叫做“口弦”的乐器,据说源于阿拉伯。口弦分铁制和竹制两种,长约10公分,宽为一头3公分、一头2公分,中空,有一剑状薄簧片。演奏时口噙弦身,左手握柄,右手扯动另一端的线穗,口弦便随口形、力度发出音调。口弦是回族妇女表达心理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 回族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日期分别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12月10日和3月12日。均源于伊斯兰教节日,经过数百年,已经成为回族人民群众的传统节日。 回族实行有限开放的婚姻制度。回族视婚姻家庭为人生的必然过程(“瓦直卜”,意即“当然”),反对独身,支持寡妇再嫁。历史上回族经历过从开放的民族外婚制向以民族内婚制为主,辅以“族外教内婚”的有限开放婚姻转化的过程。唐宋元时期的回回先民多娶“汉女”为妻,回回民族形成后,以民族内部通婚为主。与外族通婚,多为回男娶汉女,对方入门前要举行皈依伊斯兰教仪式。在当代,一方面城市回族青年中的族外婚姻比例正在上升;另一方面,乡村中回族通婚半径正在缩小。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前一夫多妻制的比例也很低,这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有关。回族的婚姻程序有相亲(彼此了解对方家庭、举止、相貌)、定婚(从道义和宗教方面订立婚约)、纳聘礼(赠送给女方适当数量的聘金和衣服)、定日子(商定结婚日期)、举行结<